学校日常行为规范教育,是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方面,对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品德、行为习惯和心理品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在实际操作中却往往存在一些误区,只有走出这些误区,日常行为规范教育才能走上健康发展之路。
一、走出一时性误区,重视经常性引导。
一般来说,许多学校在新学期开始、新生入学、重大节日或有什么检查时,对日常行为规范的工作抓得较紧,而“高潮”过后的落实往往缺乏有力度的持续性引导。这一时性的突击抓,抓的往往是看得见的方面,如学生仪表、卫生、出操等,难免有做表面文章之嫌。而日常行为教育应是持之以恒的养成教育,它虽可以在一定时期根据实际有重点地强化某些方面,但不能忽视经常性的引导。学校忽冷忽热地抓,容易使学生误解为做样子,从而产生消极应付的心理。学校满足于“达标”、“不出事”,是一种短期行为,不利于学生良好行为的养成。因此,每个学校应把行为教育落实到日常教育和教学的每个环节,每位教师、每门学科都应明确自己的任务,相机渗透,让学生在具体的情景中养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等各方面习惯。
二、走出条文性误区,重视行为性指导。
不少学校把中学生行为规范的条文印发给学生,有的还组织考试。但许多同学道理什么都懂,做起来却又很茫茫然,不少人我行我素。这种知与行脱节的教育,对学生健康人格的培养是极为不利的。日本小学五、六年级的日常行为规范中有这么一条:女生到同学家里喝茶时喝到了茶叶该怎么办?吞下去,不要吐回杯中或吐到地上。我们不妨在原国家教委40条规范的基础上,根据学校实际,制定出具体而切实可行的内容,如“尊敬师长”,是否可以化为这样一些具体的东西:老师批错了你的作业该怎么办,老师打电话来或上门来家访该怎么办等等。学生碰到实际问题知道该怎么做,比空洞的说教强得多。在评价鼓励中,也要体现可操作性,能切实引导学生怎么做。
三、走出学校性误区,重视社会性合作。
原国家教委的规范分五大方面:“自尊自爱,注重仪表”、“遵规守纪,勤奋学习”、“真诚友爱、孝敬父母”、“严于律己,遵守公德”。这包含了学生日常行为的方方面面,但不少地方和学校只关注学生在校的行为,如某地市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考评表就是这样,它从“进校”“早自修”到“食堂用餐”“寝室”,把学生在校一天活动作为检查的方面。许多学生在学校里“乖得很”,一出校门就不行,其中的原因是多方面的,但学校行为教育忽略了与家庭、社会的联系和合作应是一个重要的原因。无论你是否承认,不少教师都有“在校由我管,出了校门我管不到”的意识在,对家访、研究学生校外生活方式、习惯、个性脾气、心理动态等,做得较少。这样,常常造成学校和家庭“较劲”的局面:老师说“不要打架骂人”,学生回到家里,家长说“今天有没有人欺侮,谁打你你就还他重一点,看他还敢不敢”; 学校不让吃零食,家长大包小包地往家里拎;学校要学生吃好早饭,家长自己还在睡懒觉;学校要求节俭,家长大把大把地给钱。这就要求学校走出象牙塔,寻求更广泛的合作天地。学校要利用家长座谈、家长会、家长学校等多种途径,让家长与教师一起成为学生日常行为的引路人,把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延伸到校外,才能形成强大的教育合力。家长对子女在校外行为的了解、引导或许比教师更为方便,但家长工作忙不说,他们的自身素质也参差不齐,没有像教师那样受过正规、系统的教育心理等专门知识,且出于对子女的爱等因素,对孩子的认识往往带有特定的情感因素,有时对子女不能作性的分析引导,这就要教师多加引导。
四、走出强迫性误区,重视主体性激发。
不少学校对日常行为规范有具体的检查评分细则,这对规范学生行为确有不少作用。把这些细则仔细分析一下,却大多是带“不”字的强迫性要求,还有不少惩罚性措施。其实,强迫的效果不会好,即使学生被压得“乖”了,如果不把“规范”内化为自身的良好习惯,也是没有用的。同时,只许规规矩矩,会使学生对40条中“敢于提出问题、敢于发表自己见解”等持怀疑观望态度。这也要扣分,那也要扣分,学生会很反感,遇到检查不到的方面就更加“自由”了。日常行为的主体是学生自己,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,须有学生发自内心的意愿和动力。举一件小事为例,学校规定住校生摆放东西要规范,连牙刷怎么放也规定,有的学生刚住校时,觉得很麻烦,很不理解。经过引导,学生明白东西摆放有序,不仅取用方便、节省时间,而且使寝室整洁美观,住着舒心,对学习也有好处,这样学生自然而然地产生了一种自觉意识,良好习惯的养成就不再是一件难事。
总之,学生行为规范教育再也不能搞形式,要本着促使学生健康发展的精神,多方努力,切实抓紧抓好。